恻隐之心并非人皆有之

      恻隐是一种感情,表示着对他人痛苦的一种同情,意味着悲哀、怜悯、伤感、怵惕。中国古代学者将是否有恻隐怜爱他人之心,作为划分人禽的主要标志,孟子说:"由是观之,无恻隐之心,非人也;无羞恶之心,非人也;无辞让之心,非人也;无是非之心,非人也。"[1]

      如此说来,大千世界,古往今来,只要是人,就应该有恻隐之心。可是,这一结论不仅不符合人类历史,也不符合人类的现实。

      且不说希特勒、波尔布特这些罪恶累累的异国"名流",在我们中华大地,历史上制造一次又一次人口灭杀的那些皇帝、英雄、酷吏、屠户,个个都是有血有肉的"人"。当了几个月秦王的张献忠,派遣将军们四面出击,"分屠各州县",名曰"草杀";上朝的时候,百官在下边跪着,他招呼数十只狗下殿,狗闻谁就把谁拉出去斩了,这叫"天杀";逃离成都前,他对成都实行残酷的"四光政策",从老百姓到军队家属(老弱病残),最后连早期跟随他出生入死的秦兵尽在剐杀之列,剐杀后制成腌肉以充军粮。如果不是能说会思的"人",动物哪会有这般能耐!

      当今的人,如此大面积屠戮同类的似乎不多,但媒体披露的残忍事件比比皆是:

      "一位收破烂的老人不慎划破了一年轻女子牛仔裤,因拿不出对方要求的50元赔偿,老人下跪十次,那女子依然不依不饶。"

      "为防妻子红杏出墙,一男子用自制小刀割掉妻子下嘴唇。"

      "拒绝离婚,丈夫用烧红铁铲三烙妻脸。"

      "一河南小伙子杀死亲叔叔,企图向房东和包工头提出索赔。"

      "河南棋王毫无人性,为下棋竟卖掉儿子杀死母亲。"

      "台湾高雄以男子活活打死两岁的亲生女儿。"

      "摩托车撞飞5岁女孩又从尸体碾过。"

      "17岁打工女被强暴,两个乳头被咬下身又插进长钢管。"

      "3岁的幼女苏某因抓吃鸡食,被她母亲用针和膨体纱线将嘴缝住,并罚跪搓板长达1小时之久......两年后,孩子突然在其家中死亡。"

      ......

      有人说,这些作恶者不属于孟老夫子所说的人之范围,因为他们早已丧失人性。

      然而,丧失人性或者说动物就没有恻隐之心?经验和科学研究的结论告诉我们,罕有动物在同类遭受痛苦之时,能够泰然自若。有时候,"动物对同类的亲密者(甚至对不同类的亲密者,如狗对其主人)的恻隐和关切之情(以及由此产生的忠顺),其强烈和执着的程度有时甚至超过了人。"[2]

      所以,对于没有起码的道德心的人,我们还是不要匆匆忙忙将其纳入动物之列,诚如智者所言,那是"对动物的侮辱"。人固然是万物之灵,尊贵于其他被造物之上,但是其中丧失同情心怜悯心者,属于万物之渣滓,只能打入"无人性之人"一类,但不能说他们是动物。

      伊斯兰认为,"无人性之人"不过是远离天赐正信的人。据艾布·伍玛麦传述,有人向先知穆罕默德请教:"什么是信仰?"先知回答说:"当你做善事感到愉快,做了一件错事,感到难受,你就有信仰了。"他又问:"什么是罪过?"先知回答说:"有些事使你良心不安,决心改正。"[3] 这段圣训,既肯定恻隐之心是一个人正为正信者的起点和基础,又强调这是防止犯罪和改正错误的必要条件。如果一个人自称穆斯林,却又失却恻隐怜悯他人之心,那他的信仰应该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。

      当着整个社会道德水平滑落时,穆斯林群体的道德状况同样令人遗憾。根治这一社会性痼疾,需要从多方面努力,但是对于穆斯林,应该从培养正信做起。而一个穆斯林有没有正信,或者说是不是真正的穆斯林,外在的标志,就是对他人痛苦是否恻隐,对世间罪恶是否憎恨。正如先知穆罕默德所指出:"你们谁要是看见罪恶行为,就应用手去制止它;如果不可能,就应用言语制止它;如果再不可能,就应用心憎恨它,但这是最薄弱的信仰。"[4]

      拥有正信,首先要拥有人性。守护好自己的恻隐之心,是追求正信的基础。如果已经不慎丢失了恻隐之心,那么请你赶快寻找,因为这是信士的必备人性之一。


 

[1]《孟子公孙丑章句上》

[2] 何怀宏:《良心论》

[3]《艾哈迈德圣训集》

[4]《提尔米济圣训集》